超龄人员单位社保赔偿
该页为小社宝展示 超龄人员单位社保赔偿,希望能给你带来方便,感谢您对小社宝的支持。未缴纳单位社保如何赔偿员工
一、未缴纳单位社保如何赔偿员工 未缴纳单位社保赔偿员工的标准是: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需要按其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劳动者因此而与单位解约的,则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要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小社宝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二、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辞职吗 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辞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国家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
工伤保险赔偿后用人单位赔偿部分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不仅要面对身体上的痛苦,还需要面对众多的法律和经济问题,其中工伤保险赔偿后用人单位赔偿部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这个问题的具体情况,因此,本文将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期能够帮助劳动者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保护自身利益。一、工伤保险是什么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获得经济和医疗上的帮助而设立的。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减轻因工作造成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是保障用人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工伤保险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其基本原则都是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出资,为劳动者提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后公司要赔偿吗
一、社保工伤保险赔偿后公司要赔偿吗 按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需要承担的费用为有: (一)治疗期间的费用 (1)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如果超出目录则由企业自行承担) (2)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超出目录则由单位自行承担) (3)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
社保赔偿交个税吗
一、社保赔偿交个税吗 《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社保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导致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等,由企业或者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保险费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保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社保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用社保工伤保险可以赔偿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诊疗费等。赔偿比例为100%。二、伤残津贴社保工伤保险可以赔偿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导致的伤残程度,赔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身体残疾,按照残疾程度给予的一次性或者月度的经济补贴。三、丧葬补助金社保工伤保险可以赔偿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导致职工死亡所产生的丧葬费用
员工死亡社保赔偿标准是多少,员工死亡之后社保怎么处理
一、员工死亡社保赔偿标准是多少 社保人员死亡赔偿标准:属于工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各省制定的标准不一样。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文件执行。 小社宝提醒您,员工死亡,社保应当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赔偿金以及抚恤金。二、员工死亡之后社保怎么处理 员工死亡之后社保的处理可以取出来,如果是企业退休人员,要先获得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然后带着户口本,与死者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到社保服务中心申请,社保中心会按照规定会把死者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余额退还,同时还
公司社保漏缴如何对员工进行合法赔偿
一、公司社保漏缴如何对员工进行合法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漏缴社保的,所应赔偿的项目包括: 1.承担未缴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2.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3.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二、公司不缴社保怎么办 小社宝提醒您,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在工作时因病死亡,单位怎么赔偿
员工在工作时因病死亡,单位怎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
没公司交社保怎么赔偿
一、没公司交社保怎么赔偿 没公司交社保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向社保局反映,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二、公司缴纳社保流程 1.公司预定员工缴纳社
社保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
一、社保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的赔偿有丧葬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
社保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
问:新《社会保险法》中对于工伤赔偿有哪些规定?哪些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哪些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专家答:根据社保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吗
一、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吗 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需要赔误工费吗 工伤保险不需要赔误工费,因为第三人侵害造成工伤的,第三人应当支付误工费。小社宝提醒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相同、相近行业
怎么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赔偿
一、怎么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赔偿 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
没缴纳社保辞职后有赔偿吗
一、没缴纳社保辞职后有赔偿吗 没缴纳社保辞职后有赔偿,员工离职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签劳动合同,且从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不补缴就用现金折算。二、没缴纳社保可以劳动仲裁吗 没缴纳社保可以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
未依法转移社保关系应予赔偿
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办理好各种工作交接手续,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避免劳资纠纷的有效措施,但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用人单位借故迁延。某公司与姜先生解除劳动关系后,没有按规定为姜先生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姜先生申请仲裁,仲裁部门依法裁决某公司为姜先生转移档案及社保关系、赔偿失业金6000余元。姜先生于1996年4月到某公司工作,2007年11月,某公司与姜先生解除了劳动关系。姜先生称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没有按相关规定为其转移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致使其社会保险中断,失业金无法领取。于是申诉要求某公司为其转移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赔偿2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吗 因用人单位不购买社会保险产生劳动争议的,法律支持劳动者主张社会保险赔偿,可以责令用人单位补充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
工伤已鉴定单位赔偿多少钱
工伤已鉴定单位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如何办理单位员工社保流程
一、如何办理单位员工社保流程 先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社保登记;然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再在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最后发给社保卡,由单位和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其应缴的社保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二、如何举报公司不交社保 举报公司不交社保的方式是: 1.拨打12333举报; 2.登录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网站举报; 3.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劳资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实施非过失性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