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住建厅、河南省安监局、河南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就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建筑业工伤保险提出意见,将《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
一、违法分包怎样讨要工人工资 承包人违法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的,工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申请支付令向分包单位追讨工资。也可以由总承包单位代不支
一、人社部门什么时候出具工资保证金返还确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人社部门要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3日内出具
一、什么时候可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 对应的工程完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承诺,并且在行政机关官网公告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清偿工资,总承包单位逾期不履行的,人社部可以向经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建筑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1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
一、工资保函有效期的规定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工资保函代替工资保证金的,保函有效期至少为1年并不得短于合同期。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日前,成都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了《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下面就是小社宝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成都市建筑业
劳动工伤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目前,在国家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架构与设计的背景下,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的认知、参保率和权益维护等方面得到一定发展。那么,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是什么?小编介绍,大家可以登录当地的人
一、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情形 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后,在连续3年内未发生拖欠工资情形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新增工程时,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一、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审查期限 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人社部门审查的期限是5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符合规定的,3个工作日人出具确认书。&ems
一、拖欠民工工资能否承担连带责任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承担连带的责任,例如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要垫付农民工的工资。 &em
一、工程产生纠纷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不代发工资吗 1、发生工程纠纷后,建设单位不得因纠纷不按规定拨付工程款的人工费用。 2、施工总承包单
4月28日,在成都打工的刘女士来电咨询。12天前,她在工地上不慎摔伤,导致左手骨折。包工头付了治疗费后,再不管她了。她向其索要赔偿,对方拒绝。请问:她这种情况算工伤吗?如果申请工伤,如何认定呢?日前成
一、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如何处理 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作出书面承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且要在相关行政部门网站进行公示30
一、哪些情形可动用工资保证金账户内的本金 施工总承包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人社部责令限期支付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履行的,经人社部出具支付通知书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依法存储工资保证金怎样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依法存储工资保证金的,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责令停工,处5-10万元的罚款,如果
近日,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日前,成都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了《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工资责任怎么办 施工总承包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形,经人社部责令限期清偿,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由人社部出具支付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