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社保和合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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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社保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试用期社会保障规定:
1、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就业30日内,向有关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没有社保申请登记的,由有关社保部门核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社保费;
2、对于一些相对灵活的用工人员,用人单位不是全日制职工,或者一些个体工商户自愿参加社保等,则需要到社保机构登记,并建立统一的社保号码。一般的个人支付代码是身份证号码;
3、《劳动法》对试用期也有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中根据单位和职工的实际情况签订试用期协议,使试用期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又没有确切的必要条款,所以试用期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用人单位协商,认为试用期约定好的,必须按照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企业试用期交社保怎么办
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五险一金按规定不得减免,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因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全国各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有所不同。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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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社保,都有哪些规定?
一、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 社保 ,都有哪些规定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规定 《 劳动法 》规定, 劳动合同 可以约定 试用期 。“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 劳动合同期限 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 》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 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时,我国的法律对这类人进行相应的保护,相关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30天之内就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来保护这类人的合法权益。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在试用期内不予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进行相应的投诉处理。
试用期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的工资。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且自欠缴之日起加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当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三十日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劳动保险,劳动者可以提供有关证据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要为劳动者补交社保,且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要按照规定给劳动者以补偿。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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