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佛山公积金提取额度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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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提取额度


  以、部分提取:


  (一)购、建、大修住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


  (二)租房提取: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按租金全额提取;


  2、租赁普通住宅,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份,由个人承担。


  3、在我市无房产申报提取的,2018年7月1日起: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二、全额提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亡。


  划账时间


  职工以同一房产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资金的划拔在有效期内采用银行自动划账形式,划账时间间隔为:


  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少于半年提取划账一次;


  其他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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