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工龄怎么算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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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定工龄怎么算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本企业工龄(通称连续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单位或若干个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现在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个工龄。


  二、什么是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作为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从事社会劳动时间的长短,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职工对国家积累贡献的大小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是固定工制度下常用的一个概念,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两种。一般工龄包括上述全部工作时间。连续工龄是一般工龄的组成部分,过去称‘本企业工龄’即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职工如果曾经离职或开除,离职期间,其离职以前的工作时间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不能与重新参加工作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时称“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与工龄作用相同。职工在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经过组织批准调动工作,其间后工龄可以合并按连续工龄计算。根据我国劳动法规的规定,工龄长短是固定职工能否退休的一个条件,也是计发工资和病假、退休等劳动保险待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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