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解除是否给予补偿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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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务关系解除是否给予补偿金


  劳务关系解除的,要不要给予劳务人员补偿金,要依据劳务合同的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支付,没有约定的,不需要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


  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


  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5.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6.在纳税方面,劳动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计算缴税个人所得税;而劳务提供者取得的劳务费,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7.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解除劳务关系,没有这些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只能根据民事法律和双方的劳务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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