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工龄如何认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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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中工龄如何认定

一直在事业单位干临时工或有聘任合同,属事实劳动关系,在本单位转为正式人员后应计算为连续工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2、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3、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

4、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5、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6、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7、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8、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为反对其统治压迫而被迫离职,在离职期间被敌伪及国民党政府监禁仍继续斗争者,其在监禁期间及离职前与复职后或转入其他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二、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分为:1、一般工龄;2、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该包括本企业的工龄。本企业工龄是指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

工龄的计算方法:1、连续计算法:就是把你参加工作后,所有经历过的单位工作时间相加。

2、合并计算法:指在你的工作经历中,由于非本人主观意愿的原因中断了一段时间,把这个中断了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相加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特殊工种、特殊工作环境的工人,连续工龄可以折算,如井下矿工、高温或低温工作的工人,他们工作一年可以折合一年零三个月来计算。在有些化工行业,从事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计算工龄可以按一年折合一年零六个月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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