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计算方法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86

一、

工伤保险费计算方法

  工伤保险费计算方法是: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的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的缴费费率。而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则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的费率来确定。

二、

单位不配合报工伤保险

  小社宝提醒您,单位不配合报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自己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

发生工伤单位不给工伤医疗费怎么办

  1.调解(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法》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2.仲裁(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诉讼(找人民法院)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投诉(找劳动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