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裁减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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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裁减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补充增加了三种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为了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衔接,《劳动合同法》修正了《劳动法》中“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的规定,而规定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


  二、单位裁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了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在我国经济性裁员,一般指辞退成批人员。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应发给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是: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给1个月相当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多少年就发给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的月平均工资,按企业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目前,受外在经济环境所限,有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不注重法律规定的条件,裁减人员有的单位并未支付经济补偿,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及时咨询律师,做好维权的准备。


  三、裁员通常有哪些类型


  裁员有转型裁员、并购裁员和常规裁员等几种类型。所谓转型,就是企业要变革现行的发展战略,通过重组流程和组织架构,来发展竞争力。企业转型必然会带来裁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能裁掉那些企业战略中的关键人才。所以在做转型裁员方案时,咨询公司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帮助企业辨别员工,看哪些人是可有可无,而哪些人又是至关重要。对关键员工,一定要力图将他们留下来,以此保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当然,要想让关键员工留任,有竞争力的激励制度和福利待遇是必须提供的。


  至于并购裁员,从根本上说与转型裁员区别不大。这两种情况都会让企业受到较大震动。但并购较转型而言,多了一个外部因素。因为在并购中,两个不同的企业走到一起,不确定因素会增多一些。所以在做裁员计划的时候,要在保证企业新的发展战略前提下,充分考虑并购双方的原有特点,顾及双方原有的利益格局,尽可能在裁员的同时使得企业平稳过渡。


  而对于常规裁员,帮助客户进一步理解自己的业务特征,明白自己的竞争力到底在何处是咨询公司首先要做的工作。比如,帮助客户分析出业务推广所需的成本,然后找出那些业绩不好的员工,分析他们为什么业绩上不去,接着,再挖掘业绩不好的深层次原因,看有没有改善的可能。如果可以改善,那么这些员工可以留任;而如果经过各种努力还是改善不了,那么,这些员工就是企业必须舍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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