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伤的单位是否要赔偿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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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属于工伤的单位是否要赔偿


  不构成工伤的,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员工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按规定,员工在工作中遭到以下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员工患职业病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十种分类:


  (1)尘肺;


  (2)职业性放射病;


  (3)职业中毒;


  (4)物理因素职业病;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6)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9)职业性肿瘤;


  (10)其他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员工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按照以上的规定,员工患精神病的话,其实无法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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