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人怎么提取成都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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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南充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2、我是南充的,但公积金在成都买的,我想提取出来,该准备些什么材料?
- 3、我是南充人在成都上班辞职能取公积金吗
南充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
证明身份的材料: 1.缴存人的身份证(可不复印)和银行卡(非信用卡,一类账户储蓄卡),提取原因涉及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独子证等关系佐证材料; ...
2.
证明用途的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房
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① 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的公积金。 ② 同一套住房,同一人只能提取一次。 ③ ...
仅能由职工家属或指定继承人申请办理。款划办理人。
我是南充的,但公积金在成都买的,我想提取出来,该准备些什么材料?
你的户籍在四川省南充市,但是你是在成都市打工的时候买的公积金,你现在想提取岀来是不行的,要么等到退休时领取,要么用来购房用,所以,你目前只能把它转到南充去。
我是南充人在成都上班辞职能取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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