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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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福州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


  申请与受理,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由复核岗复核;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符合办理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


  审查与决定,出具《单笔审批表》


  二、福州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早9-12时,午13时30分-17时30分(夏令14-17时30分)。


  三、福州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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