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流程怎么走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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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嘉峪关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通过服务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2、受理:服务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提交材料齐全的,签发《受理通知书》;所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签发《一次性告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3、组织体检:根据规定选取鉴定专家,组织申请人员现场体检。


  4、组织评审:根据规定选取鉴定专家,结合申请人提供材料及现场体检结果,确定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结论送达:向申请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嘉峪关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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