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河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事项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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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转发的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打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朋友可以根据须知,完善下自己的买房计划!

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贷款年限: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最长30年;

3.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首套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8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60万元;

4.贷款月供不能超过家庭月均收入60%。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省直中心受理、审批;

3.审批通过后,客户到所在省直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

5.发放贷款划转到开发商备案账户。

三、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或配偶(共有人)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无需出具收入证明。如缴存公积金单位为代理公司,需按要求格式出具职工所在单位情况说明表;

2.若申请人或配偶(共有人)不在省直缴交公积金,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公积金缴存明细原件1份;

若配偶(共有人)单位未缴交公积金须提供未缴公积金声明(须说明未缴原因)1份加盖单位公章;

3.配偶(共有人)无业需本人做出书面声明;

4.申请人、配偶(共有人)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不满两年的,需提供社保证明原件1份,要求社保缴存单位与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社保缴存时间在公积金缴存时间之前或保持一致;

5.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的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权属信息表各1份;

6.申请人、配偶和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申请人、共有人彩色复印件1份,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夫妻双方(共有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处于就学状态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

8.已婚人员需结婚证复印件1份,离婚人员需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附带法院送达回证或法院判决生效证明)复印件1份;

9.首付款发票复印件1份,商品房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1份;预告登记证明复印1份;

10.委托银行借记卡复印件1份;

11.开发商另备资料:土地证、预售证、(带附图)复印件各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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