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员工取得的通讯费,是否在一定额度内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是新的希望开始;春也是一年的计划的开始。为了工薪阶层能从越来越严的税收监管的缝隙中,真正实现工资的“硬”性增长,特提出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总的思想是一分,二降:一、分是指分
【问】:我公司对公务话费实行包干办法。请问,可以用有职工姓名的发票报销吗,是否可以不用发票直接以工资表形式报销,报销的话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报销的话费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