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社保问答
社保资讯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首页
/
收容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
一、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理条件 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
2023-03-12
收容
教育
卖淫嫖娼
人员
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