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社保问答
社保资讯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首页
/
十天
江苏省陪产假相关法律规定
江苏省陪产假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2023-03-30
晚婚
产假
十天
江苏省
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