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理赔,诉求合理判给付原告客运公司已投保的客车将刘某撞伤后,客运公司赔偿了医疗费用等共计36434.38元,被告保险公司以超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为由剔除了部分费用,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该部分
林某的妻子在某客运公司从事售票工作,去年5月在工作中不幸因交通事故死亡。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肇事方一次性赔偿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类费用20万余元。由于客运公司没有为林某的妻子办理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