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社会保障卡启用如何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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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北海社会保障卡启用如何规定


  1、《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


  (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 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 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 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 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2、《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章 发行管理;


  第三章:制作管理;


  第四章:应用管理。


  二、北海社会保障卡启用受理条件


  (一)北海市本级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且未激活社保功能的持卡人员;


  (二)单位批量或个人区内转入已经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


  三、北海社会保障卡启用办理地点


  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5-6号社保卡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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