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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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淄博市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条件是什么


  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本统筹区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


  二、淄博市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三、淄博市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的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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