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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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人口和谐发展而颁布的一项法律法规。该条例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八章五十四条。

一、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的人口控制措施,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家庭的基本责任。同时,该条例还强调了“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基本方针,鼓励计划生育和科学育儿,提高人口素质。

二、计划生育的管理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生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到当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职责和权利,包括开展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服务、管理计划生育证等。

三、计划生育的奖惩措施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应当享受相应的奖励,包括计划生育奖励、计划生育特别补贴等。同时,对于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家庭,还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罚款、收缴违法所得等。

四、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技术服务,包括节育手术、避孕药具等。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了技术服务的质量要求和管理制度,保障计划生育服务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五、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计划生育知识,提高计划生育意识。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了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

六、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接受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了监督管理的方式和内容,包括定期检查、受理投诉等。

七、计划生育的法律责任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了违法行为的种类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收缴违法所得等。

八、计划生育的保障措施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于因实行计划生育而导致的损失,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了补偿的范围和标准,保障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为吉林省的人口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促进了吉林省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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