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重大疾病保险究竟对哪些疾病进行保障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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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哪些疾病


  社保重大疾病保险也称为大病保险,其一般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患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实施再次补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者。其中纳入社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有20种,分别为:


  1、儿童白血病;


  2、先心病;


  3、终末期肾病;


  4、乳腺癌;


  5、宫颈癌;


  6、重性精神疾病;


  7、耐药肺结核;


  8、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9、血友病;


  10、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11、唇腭裂;


  12、肺癌;


  13、食道癌;


  14、胃癌;


  15、I型糖尿病;


  16、甲亢;


  17、急性心肌梗塞;


  18、脑梗死;


  19、结肠癌;


  20、直肠癌。


  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从保险形式来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保的大病医疗,另一种是商业重大疾病保险。


  其中,商业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来制定的,该规范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该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改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而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都包含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充。像招商信诺推出的安享康健重疾保险C款就包含105种疾病保障,其中有65种重疾、35种特定疾病、5种少儿特定疾病。因此,建议大家在挑选商业重大疾病保险时,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疾病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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