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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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营口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应当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同时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九条 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以及与港澳台同胞、外国公民结婚的我国公民要求生育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营口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 5月—9月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4月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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