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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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一、一般情况


  1、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


  2、税率20%


  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二、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1、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


  2、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个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一)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1、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价款的


  2、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


  3、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4、转让价格低于个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5、有重大影响的个人股东转让企业股权,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占资产比重超过30%的


  6、转让收入中包含难以计价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7. 纳税人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通知仍拒不申报的


  (二)根据个人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选用以下方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近期同企业股权转让的价格(价格明显偏低的除外)


  2.、资产评估净值份额


  3.、转让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份额


  4、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叫多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那么我们在股权转让中应该注意哪些的问题,


  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新《公司法》第140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33条和第140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


  公司董事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法院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起诉公司和/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法院可判令公司和/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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