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住院费用报销条件是什么
一、渭南市住院费用报销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二、渭南市住院费用报销范围
1、医疗保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手术费、材料费、治疗费、住院床位费、病室综合处置费等。
2、因急症不能到定点医院就诊.在就近公立医院就诊的医药费。
3、因公外出或准假探亲期间患病,在当地就近的公立医疗单位(城市在县区以上,农村在乡镇以上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
4、使用个人帐户在定点医院、药店购买的药品费。
5、批准转诊转院的医药费。符合住院条件但因特殊情况无法收治,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由定点医院承办的家庭病床的检查、治疗、药品费。
6、确因病情需要,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进行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的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
7、确因病情需要,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安装的人工器官,符合报销规定的购置费。
三、渭南市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一)《职工医保》
一级医院:市内起付线150元,市外起付线200元,按90%报销。
二级医院:市内起付线400元,市外起付线450元,按88%报销。
三级医院:市内起付线550元,市外起付线800元,按86%报销。
(二)《居民医保》
一级医院:市内起付线100元,按85%报销;市外起付线300元,按80%报销。
二级医院:市内起付线200元,按75%报销;市外起付线400元,按70%报销。
三级医院:市内起付线400元,按55%报销;市外起付线550元,按50%报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设起付线,按90%报销。
不在社保目录自费药和进口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用药的最高报销限额为职工医保10万/年,居民医保7万/年,学生儿童10万/年,超过年限额部分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