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怎么使用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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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怎么使用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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