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职工提前退休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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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丽江职工提前退休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二、丽江申请职工提前退休需要准备的资料


  1.职工档案(按照劳力字〔1992〕33号文件规定整理)


  2.《丽江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


  3.《丽江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


  4.《参加工作时间及缴费年限确认表》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本人页)


  6.身份证复印件


  7.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丽江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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