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待遇发放时间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656

青岛调整增加的养老待遇发放时间

1-7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待遇将于7月底前划入企业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发放账户中,从8月份起调整增加的养老待遇将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

扩展阅读》》》

相关说明

1、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要按照我国统一部署,由省级制定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必须按照全省的统一法规执行,没有单独制定的权限。

2、基本养老金(即这次调整待遇按1.26%比例增加养老金的基数),是指按我国相关法规计发的养老金及历年调整待遇增加的养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补贴和企业自行发放的部分待遇。

3、按照省统一要求,本次调待分项合计后总额取整、计算到元。

外地居民在青岛落户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吗?

居民养老保险应按年缴费,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允许一次性补缴,已缴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齐,其中应缴未缴的年限补缴时,不享受缴费补贴。

➤户口迁入青岛时不满60周岁的居民

新迁入青岛市户籍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在青岛市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在青领取居民养老待遇,其在外省缴纳的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申请转入青岛市。

➤户口迁入青岛时已满60周岁的居民

在户籍迁入青岛市前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由原户籍地负责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不能在青领取居民养老待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