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继承人可以继承多久(社保有继承人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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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朋友问到关于社保继承人可以继承多久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社保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职工在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的储存额_未领取完的是可以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是包括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社保卡里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参保人离世的,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转给继承人。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个人账户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继承人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依法继承。医保卡中分别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就医账户,另一个是金融账户,就医账户中的钱只能用于门诊医疗和购买药品,不能随意支付。但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在知道密码时可以直接支取金融账户里的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刚退休几个月就去世了,交了40年的社保怎么办?可以继承吗?

当然可以继承!这种事情我曾经历过,因此我的回答,可供你参考借鉴。

我的岳父大人在2015年去世,他领取退休养老金只有2年时间。当时,我也对此事很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岳父大人的丧事办理结束,我才跑去社局询问此事的处理,以及享有哪些权益,需要怎么办理,逐一了解之后,自已心里才平静了一些。

首先说说去世后,社保中可以继承的部分,那就是个人账户上的余额。

我们都知道社保养老金缴费中,一部分进入社保基金账户,由全国社保统一调节使用;另一部分则进入个人账户,这部分钱就是属于保民的个人私有财产,它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去逝者还有职业(企业)年金,那么个这部分也是属于个人所有财产,它也是可以继承的。

当然,无论是社保个人账户,还是职业(企业)年金,都只能是继承那些余下的部分金额。

比如,题主所说的人在60岁退休,领取退休养老金5个月去逝,那么此人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企业)年金,还余134个月的余额,便可以被子女继承。这主要是60岁退休是按139个月在计发,所以还会余下134个月。

其次,还可以领取丧葬补贴和抚恤金。

领取丧葬补贴,除了要开具死亡证明之外,很多地方都会要求开具 火化证明 ,否则是无法享受到这笔费用的。而我岳父当年便是没有火化下葬,后来也因此无法享受丧葬补贴。这一点题主应该根据自已的情况,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当然,有些时候,晚辈为了尊重逝者的遗愿,不想被火化下葬,那就只能放弃丧葬补贴的领取。

抚恤金的领取, 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退休养老金;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则领取20个月退休养老金;若是公务员退休,则领取40个月退休养老金!

同时各地丧葬费和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逝后的抚恤金,也会有所不同,它主要是由各地省级单位制定标准。

就拿重庆来说,丧葬费只有2000元,企业退休抚恤金15个月。而有些地方丧葬费5000元,抚恤金10个月。

第三,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如果死者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那么其去逝之后,还可以领取遗属补助费。

它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费。补助费的多少,根据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其生活困难的程度来确定。对因工死亡的,补助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一些,但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通常情况下,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当然各地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并不是全国通行的一个标准,它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与生活水平而定。

当然,建议题主还是去当地社保机关询问一下,毕竟各地会有所不同。

楼主你好,刚刚退休几个月就去世了,交了40年的社保怎么办?可以继承吗?社保是可以继承的,它主要继承的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当中的余额,还有就是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当中的余额,这两部分是可以完全依法继承。但是我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并不是像我们想象中的这么多,虽然说过去缴纳了40年的养老保险,可能在交费总额上达到了20万 30万甚至更高的水平,但其实进入到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只是缴费总额的一小部分,大概是1/3。

所以即便就算是有40年的实际缴费年限,据我推测,最终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总额应当来讲是不会超过8万块钱的,甚至有的人都不会超过5万块钱,所以这并不是一个很多的数额,当然除了这个个人账户能够继承之外,还可以获得一笔丧葬抚恤费的待遇,这个丧葬抚恤费的标准各个地区有所不同。

有些地区会根据 社会 平均工资来计算大概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时间领取,有些地区会根据平均养老金来领取,大概最长是超超过三年的标准来领取,总之而言,40年的缴费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那么基本上是可以领取最长的标准,比如说按这一年发放或者说二年,三年发放,大概也就是几万块钱左右,再加上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用,可能两者加在一起也就是十几万块钱。

真是不幸。不怕领得少,就怕走得早。

刚退休几个月就去世了,交了40年的社保,怎么办?可以继承吗?

说交了40年的社保,但是养老保险制度从1992年才开始建立个人账户,很多人更是从1995年以后才开始个人缴费,所以实际缴费年限肯定没有40年,你应该是把所有的工龄都算为社保缴费年限了。

所以你说交了40年的社保,这个说法并不是很准确。

刚退休几个月就去世,真的是非常不幸,也是非常不划算的事情。个人账户的钱怎么办呢?会被充公吗?

可以放心,个人账户的钱并不会被充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也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工龄40年,应该是60岁退休,对应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是139个月,假如是领了四个月就去世,那么剩下的135个月的钱就会全部一次性支付给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这是社保法明确规定的。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只有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继承,统筹账户里的钱就不能继承了,统筹账户的钱,其实就充入养老保险基金了。

如果说是个人缴费的话,缴费比例20%,40%的缴费进入到个人账户,60%的缴费进入到统筹账户,所以,只领了几个月的养老金,自己的实际缴费的钱肯定是拿不回来了,所以上面那句话很重要,长寿是硬道理,不怕领得少,就怕走得早。

当然了,除了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继承之外,家属还可以申请两笔钱,第一笔钱是丧葬补助金,第二笔钱是抚恤金。

一般是需要提交死亡证明,与死者的关系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在60天内向社保机构进行申请。

这两笔钱有多少钱呢?全国的标准并不统一,每个地方设定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因地而异。

比如说北京的丧葬补助金是一次性5000元。

吉林省的丧葬补助金1200元,并以退休人员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10个月为其遗属发放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三人以上的,按12个月标准发放。

所以要以每个省份的实际规定为准。

是这样的,刚退休几个月就去世了,这是非常不幸的了,因为像有40年的工龄,还是很不容易的,养老金待遇一般也会比较高,可是现在才领取几个月就去世了,确实可惜。对于家属来说,在悲痛之余,也不要忘了领取这么几笔钱:

一是死者的个人社保账户余额,像社保缴费年限有40年的话,这里主要指实际缴费年限,那么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像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这些钱都是可以由家属来继承的。

二是丧葬费和抚恤金。像丧葬费的标准一般是几千块钱,抚恤费的话也就是10个月左右的养老金水平。

至于说家属代替死者来领取以后的养老金,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对于家属来说,需要第一时间携带死者的死亡证明资料去办理,领取上述福利。不能隐瞒信息,冒用死者名义去领取养老金,这是违法的。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这个问题又涉及双轨制,双重标准,公务员、事业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几个月就去世了,公务员能领到40个月的工资,灵话就业能领10个月工资,这就是差别!

公务员,事业编,并没交几年社保,下岗灵活就业人员从92年开始交社保,证明,社保交的多,并不一定开的多,只有真正的并轨,才能体现公平公正!

恐怕这个人不会交40年的社保,咱不管他交多少年,退休后没多长时间去世,上半月去世领当月半月退休金,下半月去世领全月退休金,个人账户剩余的退休金能退还给家属。

辛辛苦苦交了一辈子的社保,结果刚退休就不幸去世了,那么交了几十年的社保就白交了吗?在缴纳养老保险之后,要到退休年龄才可以领取到费用,但是有的人可能并没有办法活到领取退休金的那一天,按照相关规定,退休金在人去世之后是需要给家属的。

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养老金的领取未满139个月的,养老金个人帐户里的余额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只需要拿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的公证文书、身份证、户口薄、到当地的 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去把它取出来就可以了。《民法典》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在当事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养老保险的这些费用是直接给的家属,如果老人在去世之前写下了退休金的继承问题的,则需要按照老人的遗嘱来进行合适的分配。

企业职工刚退休不仅就去世了,他的已经交了40年的社保怎么办?子女是否可以继承?

首先要告诉大家,退休前职工缴纳的社保,有些可以继承,但是有一些却不能继承。

我们知道,养老保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缴纳账户,另一部分是单位缴纳账户。一般来说,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大约是每月总收入的20%,这其中,个人承担缴费8%,其余的12%是由单位缴纳。8%进入个人账户,其余的进入国家统筹账户,而子女能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的钱,统筹账户,将不能继承。

其实,个人账户里的钱,并不是很多,企业职工如果能缴纳40年,个人账户里的钱不会超过8万元。而绝大多数的个人缴费,都不会达到40年,因为我们国家是从1992才开始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所以,实际上缴费年限并不长,真正进入个人账户的钱,也就是6--8万元之间的样子。

这些钱,扣除已经领取的养老金,剩下的,子女可以继承。

子女除了可以继承个人账户的剩余养老金以外,还可以获得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不过,这两种费用,全国没有统一标准,都是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状况来制定。

就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人社局规定,退休人员因病,或者是非因公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由统筹基金发放丧葬补助金1200元,并以退休人员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10个月为其遗属发放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3人以上的,按12个月标准发放。

这两笔钱,要求在两个月以内去社保机构申请领取,领取时,需要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总之,刚退休不久就去世,肯定是会有损失的,不过好在还可以继承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并且还可以领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希望大家都身体 健康 的好好活着。

首先纠正一下你的问题,我国最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才在个别城市开始试点实行养老统筹、建立个人养老统筹帐户,至今最早的不到30年,所以社保不存在缴纳40年的问题。

再说你提的具体问题。大家知道,社保帐户分为个人帐户和集体帐户两部分。个人帐户的钱是从你个人每个月的工资上扣除的,属于你个人的钱,其中包括你个人帐户中资金同期的银行利息在内,都是你的钱。集体帐户则是集体每个月为你代缴的,是集体的钱。退休人员每个月所领取的养老金,是按一定比例,从个人帐户和集体帐户中分别划拨的。

你说的这种情况,个人帐户里的钱肯定没有用完,而且剩余很多。剩余部分,包括个人帐户中本金和利息在内,配偶或直系亲属完全可以继承,但集体帐户里的钱是不能继承的。

希望我的回答让能你满意!

为什么出现这个话题呢?因为有人和我讨论了说你看养老保险这顾名思义嘛,它保的是人活着,但是钱不够了的风险,这个没问题是吧,尤其是到了这个退休之后,那老人再到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找工作就很难了,那这个时候特别需要这个稳定的可以依靠的现金流说这是养老保险发布的作用,但是大家知道啊,这个天有不测风云是吧,人有旦夕祸福,在生活当中我们老说啊,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谁先来临,那你说我们保的是老人退休后长期活着需要钱的风险,那万一老人去世了怎么办?那养老保险不就不保了吗?是吧?所以在现实当中刚才这位朋友就说了说如果有很多老人只领了很少的养老金就去世,那是不是这个养老保险就缴亏了是吧?最极端的情况就是什么呢?就是这个老人他刚刚办完退休手续啊,可能只领了一次就是一个月的退休金就去世了,那我们说这个事是很什么了,但大家就关心了,那这个老人交了那么多年的养老保险,他的福利和待遇怎么办呢?

说而且很多我们说现实中也确实存在这个情况,不管是领了多少年吧,那去世那总是一个很悲惨的事情,那有没有什么福利和保障,其实呢,我在其它问题里也说过这个问题啊,就是大家不用担心阿,这如果退休后老人去世也会有一些补偿和福利,今天咱们在系统的总结一下啊,我总结为三方面的补偿和福利啊!

好了,谢谢大家的观看。

社保问题个人账户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办理养老保险 余额继承手续如下: 新规定,退休后 领取养老金 不满139个月,在死者死亡后,死者 合法继承人 ,可以凭手续,继承死者养老金账户余额,规定是从2014年10月开始执行。 退休(职)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亡者最后一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职工养老保险 手册 3、继承人的 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两份(见常用表格)。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二、核对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三、确认及领取 缴费单位和继承人本人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离退休后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离退休人员 管理单位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至所在辖区社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1、《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两份(见常用表格) 2、死亡证明原件 3、《离休、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减少表》 4、领取(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休(退职人员)增加表》复印件 6、《济南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 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二、核对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帐户继承额审批表》。 三、确认及领取 管理单位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帐户继承额审批表》上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领取(继承)人按照规定至银行办理领取手续。个人账户继承的相关手续步骤

申请继承家属养老保险的期限?

家属的养老保险,你如果申请继承的话,是没有期限的,只要是指定继承人就可以。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社保继承人可以继承多久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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