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养老保险基金市场迈向新时代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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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中国养老保险基金市场风生水起之时:已有北京、江苏等14个省份签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逐步开启,万亿级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开闸试点……上述举措意味着我国三个支柱养老保险基金资产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齐头并进,迈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新时代。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已经形成一定结余,产生了投资运营需求。

“20多年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不断增加,形成数万亿元积累,但这部分资金几乎都存在银行,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收益率非常低。”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说。

直到2022年8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场化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参与主体、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管理机构和监管措施。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告诉记者,该办法首次允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为基金保值增值提供了通道;通过专业投资托管,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绩效,增强养老保险基金长期支付能力。

从投资范围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比全国社保基金更为严格,可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可以按规定投资的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张盈华分析,过高比例投资在权益类资产上,受短期市场波动影响大,不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要求。实际上,即使是全国社保基金,也没有“用满”权益资产投资比例上限。

“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各界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呼声日益高涨,显示出‘需求热’的愿望;该办法出台后,实际委托资金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的10%左右,又反映出‘需求凉’的现实。愿望与现实的差距,归根结底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体制问题。”张盈华说,“由于基金长期散落在省级以下管理系统中,委托投资的第一步就是要归集到省级专户,第二步才是由省级政府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因此,归集成了最关键因素,正是因为归集困难造成委托投资进度慢、规模小。”

下一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即将启动。

“目前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的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没有纳入托管范围。今年3月底,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这是第一次以书面形式明确回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托管问题。”董登新说,“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投资两翼齐飞

早在2004年,人社部会同原银监会、原保监会和证监会,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遴选了部分市场机构,于2005年第四季度正式开展投资,标志着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的开始。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基金的市场化运营,不仅实现了制度模式的转变,而且取得了较高收益。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周远航回顾了企业年金基金14年投资历程,认为其投资范围经历过两次扩大。

“最早在2004年,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第一次扩大投资范围发生在2011年,为了提升基金投资效率,把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上限提高到了95%。第二次扩大投资范围发生在2022、2022年间,增加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等另类资产以及股指期货、养老金产品。”周远航介绍。

2022年9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做出了规定。

有了企业年金的经验,职业年金基金在进行投资运营的初期就与企业年金基金现行的投资范围基本一致。“参与企业年金管理运营的38家机构通过10余年的市场实践,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特点有了深刻体会,投资理念、管理技术都渐趋成熟,可以直接运用到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中来。”周远航说。

周远航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中可能会出现注重短期业绩考核的现象。短期业绩考核和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投资性质不相匹配,可能会使得机构放弃一些长期投资的机会,这样损失的是基金本身。

董登新认为,尽管我国推出职业年金已有3年半时间,但并未完全落地实施。公务员职业年金基本落实到位,而仍有不少地区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尚未开户缴费。职业年金一旦全面落地,将带来相当可观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增量,为资本市场提供新鲜血液与活力。

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引导长期投资理念

今年5月1日,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产品以“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为设计原则,在资金投资运作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有特殊的管理要求。为规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资金运用行为,7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保险机构责任重大,投资运作需要更加审慎稳健,要实现资金的长期保值增值,必须在大类资产配置、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多元化投资等方面具备更强的投资能力。

董登新表示,在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养老保险扩面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我国适时启动第三支柱养老金产品开发与推广,将在很大程度上引导居民学会养老储蓄与投资,改变单一的家庭理财结构。

“一旦国民将养老储蓄变成一种自觉行动,那么,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将在规模上提升至一个全新的高度,庞大的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将成为公募基金和资本市场最重要的长期投资者和价值投资者,这将为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提供保质足量的长期资金支持。”董登新表示,届时,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就会形成互利双赢、良性循环的大格局。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是实现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作和长期保值增值的根本保证。保险机构应建立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内控流程,建立风险管理机制,重点关注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投资策略偏离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保护好参保人利益。(本报记者 游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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