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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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具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良好信誉、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 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 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 本人及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或质押;


  (六) 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共有人;


  (七) 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八) 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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