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什么时间办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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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池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什么时间办理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池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理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给予一次性补偿。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方自收到调查诊断结论书或者鉴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接种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池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理材料


  1.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书


  2. 预防接种异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或者鉴定书


  3. 受种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就诊病历


  4. 受种者就诊相关费用支出凭据


  5. 残疾辅助器具的配置证明


  6. 受种方身份证明


  7. 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项目统计审核表


  8. 受种者户籍所在地(指县、区、县级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受种者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四、池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申请;


  第二步:受理;


  第三步:审核;


  第四步:办结。


  五、池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理依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国家免疫规划;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并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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