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你最需要了解的5大问题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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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养老保险了解多少?这里有你要的答案。

对养老保险有所疑问的小伙伴们一定要了解下面这些养老保险常见问题喔。

1、缴费满15年是否可以不交了?

王某再交一个月就满15年了,有人告诉他说是满了15年就可以不要交了,是这样的吗?缴费时间长短、缴费基数高低对养老待遇是否有影响?

答:基本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以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可以看出,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社会保险法》规定,各类企业单位工作正常缴费的职工,只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不能停止缴费。所以,王某不能以缴费满15年为由停止缴费。

2、试用期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2022年4月,某外贸公司职工张某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称自2022年6月进入该外贸公司,并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两个月之后,公司以张某未达到转正要求不予录用,且一直没有依法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张某要求该外贸公司为其补缴。接到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到该外贸公司调查确认,张某2022年6月进入该公司工作时,公司与张某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公司认为,张某在试用期内表现未达到公司录用条件,因此也没有与张某形成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不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单独约定试用期是否有效?试用期内要不要缴纳社会保险?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可在订立的劳动合同内进行条款约定,且试用期的期限也须遵从相关规定。此外,因为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形成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依法享有社会保险权益,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因此,该外贸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事实明确,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为劳动者张某补缴社会保险费。

3、职工参保情况网上查询渠道有哪些?

答:(1)社保转移:参保个人进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ggfw.wxhrss.gov.cn),选择个人登录,经个人注册并验证后,输入身份证、密码、验证码后进入大厅首页后,点击社会保险服务导航→转移信息→医疗参保缴费凭证打印、养老参保缴费凭证打印。打印后交转入地社保机构。(注:转入地要求凭证上是红色图章的,请用彩色打印机打印)

(2)个人参保证明:参保个人进入网上服务大厅(网址同上),选择个人登录,经个人注册并验证后,通过社保各网点自助一体机激活。登录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登录,输入身份证、密码、验证码后进入大厅首页后,点击社会保险服务导航→公共业务→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单位参保证明: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网址同上),可以打印本单位的参保缴费证明。单位通过办理ca电子证书,开通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进入大厅首页后,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服务导航→参保缴费查询→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需要参保证明可通过验证平台查验: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同上)后,进入大厅首页→公共查询→凭各表单所对应的验证码验证单位或个人参保证明,或通过智能手机扫描本表对应的二维码进入验证平台验证。所有表单均采用电子验证方式,加盖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职工本人可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1)因用人单位存在“应缴未缴”的侵权行为,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司法救济;(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及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

5、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同时或交替参保缴费吗?

答:可交替参保缴费,但不能同时参保缴费。如张某在2022年1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年7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张某可在当年10月1日-12月31日申请参加当年度市区居民养老保险。若张某在当年11月被用人单位录用重新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费,则张某可在本市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暂停手续后,由用人单位从当年11月起,继续为张某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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