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终止情形一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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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终止情形一览】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终止补贴情形:


  自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终止享受社保补贴资格:


  1、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被注销的;


  2、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其他相关问题:


  1.补贴月份


  每月19日(不含)前及以后申申请补贴的,自当月享受补贴;


  每月19日请补贴的,自次月享受补贴。


  补贴当月末完成缴费的,同一年度内的次月可以补征集,跨年度不能补征集。


  2.变更比例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发生变化,自次月按照新认定享受补贴比例予以社保补贴。


  【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可以领多久的补贴?】


  社保补贴领取期限:


  1.补贴期限三年,到期自行终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再次申请补贴: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


  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终止补贴情形:


  自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终止享受社保补贴资格:


  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被注销的;


  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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