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军官有回家看父母的探亲假吗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1、义务兵能否享受探亲规定:
义务兵不享受正常探亲规定,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探亲的,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其往返车船费可以报销。
2、未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探望父母的,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30天)。原则上每年1次,若因战备和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2)利用探望父母的假期一并回家结婚的,假期为30天。
3、已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均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
(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的,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年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在一年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则上一次给假45天。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休假重点
①《内务条令》规定:对符合探亲假(休假)条件的军官和士兵,应当根据部队任务、人员在位率和工作情况,分批给予安排。
②部队副团职以上军官探亲休假由直接首长批准,正营职以下军官由旅(团)的首长批准;机关、院校的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士兵由营的首长批准并报旅(团)备案。
③服现役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天数另有规定。
④休假、探亲当年安排,不得跨年度累计。
⑤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直接从地方招收的士官,毕业或入伍当年不安排休假(或探亲)。义务兵不安排休假(或探亲)。
⑥《内务条令》规定:严禁擅自派遣军用车辆用于探亲、休假、旅游。
⑦军官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探亲、休假或者在休假、探亲期间被召回未能安排补休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人年底基本工资标准,给予相当未休天数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
⑧《内务条令》、《军官休假探亲规定》、《士官休假探亲规定》是军人休假的基本遵循,不得设立“土政策”另搞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