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计薪天数工资怎么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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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计薪的工作一般来说都是当天进行结算的,最常见的就是兼职工作,也有的是工作的内容是按照天来计算的,不是按月来说,总共做了多少天就按多少来算工资,那么日计薪的工资是如何算的呢。


  日计薪天数工资怎么算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工资内容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对于你提出的“日计薪天数工资怎么算”问题,日计薪的工资计算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就可以了,工资应该要按时的发放给员工,不要进行拖欠,有的工地的,过年都没有拿到钱,这种情况应该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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