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中暑是否算工伤?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737

工作时中暑是否算工伤?如果算工伤,又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

职业性中暑是指劳动者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由于起病急,严重时可能危及患者生命。我国现行的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中,将中暑分为轻症中暑与重症中暑,后者包括热射病、热痉挛与热衰竭。

职业性中暑享受工伤待遇在我国早有明确规定。上世纪50年代,我国根据当时的经济、生产和技术条件,将危害劳动者健康比较严重的14种疾病列入职业病名单,职业性中暑就在其中。如此算来,职业性中暑属于国家法定职业病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我国现行的职业病目录包括10大类132种法定职业病,中暑属于物理性因素所致职业病。

提起职业性中暑,许多人往往想到的是夏天露天作业的建筑工人。其实,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温度过高、湿度大、风速小、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过长等都是会发生职业性中暑的。如冶金工业中的炼焦工、炼铁工、炼钢工,铸造工业的铸造工、陶瓷工、玻璃工,砖瓦工业的炉窑工,深井煤矿等行业的工人都可能会发生职业性中暑。另外,许多夏天露天作业、野外作业的工种的劳动者也容易患职业性中暑。

我国《工作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作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作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作认定申请。按照这一规定,劳动者如果发生职业性中暑,应首先到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开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然后再到所在的社会保险统筹区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也就是先鉴定再认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