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社保问答
社保资讯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首页
/
李娟
生育保险未缴足 女职工生孩子单位买单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判决某药店向李娟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共计1万余元。2012年4月,李娟到某药店从事医药销售代表一职。2022年3月,李娟生育
2023-06-30
生育
李娟
药店
2022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