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专员基础知识
该页为小社宝展示 医保专员基础知识,希望能给你带来方便,感谢您对小社宝的支持。基本医疗保险指哪些保险?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有两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单位的职工(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城务工的农民也有权参加职工医保,前提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医保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生育保险、基本失业保险、基本工伤保险共称为社会基本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只是五险中的一部分。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缴纳一定的保险费,而参保缴费凭证就是用来证明缴纳保险费的重要证件。参保缴费凭证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参保人群和缴费方式,参保缴费凭证分为以下几种: 职工医保卡:适用于企业职工,由企业代缴保险费,职工持卡就诊时可享受医保报销。 城镇居民医保卡:适用于城镇居民,由个人缴纳保险费,持卡就诊时可享受医保报销。 新农合卡:适用于农村居民,由个人和政府共同缴纳保险费,持卡就诊时可享受医保报销。参保缴费凭证的作用参保缴费凭证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证件,具有以下几个作用: 证明参保人已经缴纳了保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有哪些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群众提供了重要的医疗费用保障。然而,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项目。1. 自费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支付医疗服务项目中的一部分费用,余下的部分由参保人自费承担。这包括一些高档次、高标准的医疗服务项目,以及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2. 不在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医疗保险目录规定了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种类,不在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将不予支付。3. 非法医疗活动产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非法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的医疗活动产生的费用,以保障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佛山生育保险就医须知
佛山就医须知 1、《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是参保职工在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和记账的凭证,就医时请主动向医疗机构出示此证。 2、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将由医疗机构记账,其余费用由个人自费;医疗终结时,请在凭证上填写意见并签名后交回选定医疗机构。 3、在生育医疗期内,若出现因用人单位欠费或停缴生育保险费造成医疗机构不能记账的情况,请速与单位联系并尽快补缴。在费用结算前补缴成功的,请及时持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向医疗机构申请补记账。因个人原因不及时申请补记账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4、凭证一经办妥,原则上不予变更。如因个人原因重新选定医疗机构的,由参保职工自付在原选定医疗机构所发生的
大中专学生医保如何缴费?医保缴费多少钱?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年【缴费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12月26日。【缴费对象和参保时间】在郑州就读的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2022年8月30日以后随学校统一参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若大中专学生为救助对象,可选择在救助对象身份认证地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缴费方式】居民线上缴费可选择“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豫事办、云闪付APP等多种方式。困难人群通过“居民医疗保险费补缴&rd
2023石家庄医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细则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最低缴费基数 2021年石家庄市(不含辛集)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1463元;自2022年7月1日起,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71463执行。 门诊共济待遇 职工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45岁以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 2000元。45岁(含)以上在职职工统筹基金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2500元。退休人员统筹基金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 参保职工可在石家庄市城内二级及以上定点疗机构和市医疗保障部门选定的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具
青岛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收费吗
一、青岛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收费吗 青岛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不收费 二、青岛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青岛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
梅州基本医保零星医疗费报销范围多少
梅州基本医保零星医疗费报销范围多少 一、报销范围 (一)因待遇追溯、基本医疗保险系统故障、涉及第三人责任等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医疗保险费用; (二)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产生因病情危重的急诊和抢救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 (三)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法规的医疗费用。 二、报销所需材料 1.按相关法规提交医疗保险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医院医疗费用收费票据、费用清单、银行账号等相应材料。 2.因第三人责任等特殊情形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应当自医疗费用票据上显示的诊疗截止日期起1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补牙齿医保可以报销吗?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是哪些?
补牙齿医保可以报销吗?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是哪些? 参保人可以拿医保卡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前往口腔科看牙。补牙产生的医疗费用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可以直接刷医保卡支付。但镶牙、种植牙则属医疗美容范围,不能刷医保卡支付费用,需要自付现金。所以具体能否报销要看你是否进行了镶牙、种植牙等医疗美容。部分补牙可报销。但需要你带《医疗保险手册》去指定医院,如果你治疗时没有出示《医疗保险手册》就医,或者没有治疗明细,所发生的治疗费用不予报销。牙齿治疗的费用根据治疗项目和材料而定,部分项目在医保定点医院是可以刷医保卡的。目前人们去医院看口腔疾病,已经纳入医保范围的主要是补牙(包括基本材料、
临沂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怎么办理
一、临沂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怎么办理 1.接收参保单位或者灵活参保人参保停保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录入信息系统 3.复核录入信息情况 4.结果反馈 二、临沂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办理材料 1. 《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表》 2. 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 注销中国国籍证明 三、临沂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不同人员的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1、下岗失业人员 近来,很多下岗和失业人员选择以个人身份办理医疗保险,那么在办理过程中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首先是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者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册,失业证(下岗证)到市劳保局即可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办理人原来在国有企业工作,还应该带上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证明。以前办理过医保卡的,也要一起带上。除此之外,办理者还可以带上述材料到所住居民区居委会进行办理。 2、外来务工人员 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小编,外来务工人员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就业证。如果以前已经办理过医保卡的,要一并带上到社保局进行办理。 3、在校学生 学生只要带上自己的户口册和身份证到市社保局办理
企业退休人员大额医保交多少
大额医疗保险是指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制度。那么,企业退休人员大额医保交多少呢?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保障范围很多人都会想,既然是预防以后得大病时经济上有所保障,那当然购买保障范围多的品种比较好。市场上的重疾险保障疾病已从数种增加到数十种不等,许多保险公司经常会在宣传时强调保障疾病的种类。但事实上,对个人而言,
滨州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有哪些规定
一、滨州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有哪些? (注: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一、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医疗保险能够报销符合在“三大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所谓的三大目录,指的就是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只要是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都能够按照法规进行报销。 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是使用广泛、价格低的临床治疗必需药物,一般是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进行报销;乙类是供临床选择实用,疗效好,价格贵的药物,需要个人自费一部分,剩下的才可以用医保报销。 诊疗项目目录包括的是临床治疗必需的、安全有效的、
桂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变更服务指南
桂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变更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和类别等重大信息发生变更。 2.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 二、所需材料 (一)、变更银行账号: 1、《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一份。 (二)、变更名称、注册地址、法人: 1、《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2、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
钦州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钦州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受理条件有哪些 单位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 二、钦州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
失业人员将可代缴养老医疗保险
人社部昨天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相比于现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受益对象。将现行受益对象仅是失业人员扩大到参保职工和参保企业。失业保险待遇方面,新增了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将医疗补助金调整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求意见稿》扩大了覆盖范围,在地域上,打破城乡壁垒,将原来的“城镇”拓展为“城乡”;在主体上,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基本覆盖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业人群。人社部在《关于失业保险条例修订情况的说明》中表示,此次条例修订,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在地
亳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要办多久
一:亳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要办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亳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受理条件 1、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申请人主体、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情况; 4、申请事项是否职权范围; 5、申请理由是否充分合理。 6、申请事项相关部门批文是否齐全有效。 三:亳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设定依据 1.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
阜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要办多久
一、阜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要办多久 一个工作日 二、阜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条件 1、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申请人主体、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情况; 4、申请事项是否职权范围; 5、申请理由是否充分合理。 6、申请事项相关部门批文是否齐全有效。 三、阜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材料 1、安徽省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情况表 2、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阜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
平凉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收费吗
一、平凉灵台县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二、平凉灵台县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平凉灵台县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 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