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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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合法权益。
实施范围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范围包括河北省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组织和个人。
保险责任
企业应当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对于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责任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保险费用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企业应当缴纳基本保险费和风险基金费,职工应当缴纳个人账户管理费。
案例分析
2019年,某企业一名职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经过治疗后伤势无法完全恢复。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该职工享受了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共计50万元。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为10万元,保险公司承担了40万元的赔偿责任。
总结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出台,为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企业应当认真履行保险义务,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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