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解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法律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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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级鉴定后 ,工伤保险支付,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深圳、四川都是以员工本人工资为基数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员工离职,公司支付,具体标准按各省市规定

①如四川是规定标准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5条

②如深圳是以员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员工离职,工伤保险支付,具体标准按各省市规定

①如四川是规定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5条

②如深圳是如深圳是以员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注意:如公司未按规缴纳社保,发生工伤后本该由工伤基金保险承担的费用都由公司按标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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