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补缴社保有滞纳金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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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正常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以补缴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1)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

(2)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万分之五。

按以上公式,2011年7月缴费金额是443.13元,那么补交的滞纳金为(2022/03/01-2011/07/01+1)*0.05%=863.44

二、退休待遇:漏缴造成员工的损失就是基础养老金部分: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为=累计缴费年限*(1+1989年1月后的平均缴费指数)/2*月社平工资*1%;损失部分=漏交年限(即n月/12)*(1+1989年1月后的平均缴费指数)/2*月社平工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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