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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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泰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三条第二款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二、泰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办理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表》;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三、泰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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