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卡如何办理(2023年最新分享)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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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天小社宝来给各位分享关于沈阳公积金卡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能正好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外地户口在沈阳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
  • 2、沈阳到什么地方办理、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 3、沈阳公积金怎么取
  • 4、沈阳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 5、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 6、沈阳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外地户口在沈阳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

外地户口在沈阳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下面是我分享的外地户口在沈阳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地户口在沈阳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

不管是本地户口还是外地户口,目前沈阳没有离职提取公积金的政策,离职想要提取公积金,只能用集中封存提取。

沈阳公积金集中封存提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须同时满足:

1、未重新就业或已就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

3、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指定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要件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到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铁路分中心除外)。

(二)网上办理

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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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到什么地方办理、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皇姑管理部:负责皇姑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提取、转移、缓存、磁卡制作、提高和降低缴存比例、公积金执法等);负责区域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发放和贷后管理、负责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防范工作及逾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清收工作;负责区域内资金、会计核算、核算监督、对帐和查询工作;负责与区域内政府部门、缴存单位、驻管理部窗口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管理部行政管理、员工日常管理和党群工作。

地址:和平区哈尔滨路33门 咨询电话:23493630-8020

沈阳公积金怎么取

沈阳公积金提取:

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1.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转移至异地的,业务当场办结;

2.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先予受理,待转移至异地后业务办结;

3.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自受理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之日起职工停保时间达三个月的,业务办结;

4.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申请材料

1.《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沈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者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申请转移手续证明文件原件;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办理撤销申请。

沈阳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沈阳住房公积金房贷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商品房的贷款申请。

★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7、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债务;

8、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9、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提供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

7、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1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9、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维修基金、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为中心、担保所需要件。

★准贷时限及房源规定

借款人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发24个月内准予申请(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24个月内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贷款额度、比例、期限及利率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3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70%(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针对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贷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还款。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等额本息还款法月还款额 = ───────────────────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贷款本金

等额本金还款法月还款额 = ─────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贷款期月数

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扣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当定期余额不足整期时,从银行卡中代扣。

3、银行卡代扣:借款人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后,委托银行每月从银行卡中扣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放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卡内。

4、逾期罚则:中心及委托银行对没有按期偿还的贷款的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中心有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5、信息服务: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中心定期将公积金的存取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逾期情况等信息发送至借款人的手机中。

6、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可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偿还本金不低于10000元且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20%,提前部分还款最高次数为5次。提前部分还款后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

7、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可以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沈阳 公积金提取 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用的房屋为 公租房 或 廉租房 ; 4、租用的房屋属性需为住宅。 办理要件: 1、 身份证 (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 结婚证 (已婚职工提供); 3、 房屋租赁合同 和租金缴纳收据;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流程: 1、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核。 2、管理部对提取人提供的要件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准确的,当场即时办理。对信息有疑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沈阳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1.沈阳公积金通用提取流程

(1)提取申请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在管理中心领取),持相关凭证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在受委托银行领取),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

(2) 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相关证件到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3)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

2.沈阳公积金购房提取流程

(1)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 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4) 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可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和所需要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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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沈阳公积金卡如何办理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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