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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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赣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二、赣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赣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


  2.受理 符合变更登记条件,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


  3.实人认证 不需要实人认证


  4.办理进程查询 办理进程查询


  5.办理结果 在《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上加盖业务公章


  6.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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