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带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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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带什么材料


  1、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法律文书;


  2、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是指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无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的,支取本金在5000元(含)以上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继承公证书;5000元以下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继承公证书或缴存人单位出具的责任承诺书及支取人与被支取人的关系证明;1000元以下的继承人提供与被支取人的关系证明可直接办理支取;


  3、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和监护证明。


  二、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


  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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