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在哪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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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在哪办理


  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北栋一楼一号门面(二手房、商转公业务受理网点)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府服务大厅营业部一楼B11-B13窗口(二手房、商转公业务受理网点)


  二: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的受理条件


  1.建造自住房证明(1)在城市内建造自住房的,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自建自住房的,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提供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2.建造自住房费用证明:提供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3.施工证明: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自住房的工程合同、施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4.其他相关资料。


  三: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的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及各市州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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