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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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防城港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1、因刑满释放、失踪人员重新出现等原因需恢复发放养老金的;


  2、已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


  二、防城港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设立依据


  《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依据文号劳办险字〔1990〕1号全文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依据文号劳社厅函〔2001〕44号全文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依据文号劳社厅函〔2003〕315号全文


  《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依据文号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三十一条:……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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