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退休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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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公受伤且致残,按照规定流程职工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给工伤程度进行评级。如果劳动者被确认为九级工伤,后来康复,恢复原本的工作直到退休,那么作为受过九级工伤的职工,九级伤残退休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九级伤残的退休待遇

1、每月领取抚恤金,依据民政部2010年10月的规定,九级伤残 因战 4550 元/年 因公 3640 元/年;长三角地区抚恤金高于其他地区。

2、城镇户籍伤残职工会得到工作安排,农村户籍不一定会有安置工作(生活困难者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补助);但是九级伤残不属于特殊安置范围,八级以上才有特殊安置。

3、1-6级无论在职、无业都有凭普通的医保卡就可以在医保的范围内进行免费医疗;7-10级就要跟着企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同步,但对于医疗费过高,影响家庭生活的职工,可向民政局申请一次性报销医保以外的50%。

4、市内交通(公交、地铁和城郊公交)免费,长途汽车、火车和飞机正价的半票(含飞机燃油税,不含机场建设费);此项政策涵盖境内各大城市和地区,但是港澳无效。

5、风景区门票优惠,有的是免费,七级以下有的是半票(对6级免票有黄山、张家界、深圳世界之窗、欢乐谷等,普通景点和收费公园免费);反而上海的科技馆等只有一定的优惠。

6、大型的机场安检走绿色通道(小型机场无奈)。

7、购买火车、长途汽车、医院门急症挂号、付费、取药有优先窗口;

8、到剧院、电影院购票享受半票。

至于退休的养老金就与你的残疾军人彻底无关(你是九级不会到退休年龄呀,只是2005年以后才有的九、十级残疾军人),就是我这样五级的,还有军功章数枚的也是彻底无关的。

退休人员能否继续享受工伤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关于雇主责任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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