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里导致肾出血属工伤吗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30

  一、在公司里导致肾出血属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公司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只有以下的三种情形才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如果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例如是因相互打架斗殴而受伤的),就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肾出血有哪些症状


  肾脏俗称腰仔,位于腹部两侧后面,是体内物质排出体外的最主要器官之一,正常时主要是排除身体的废物及水份,在发生疾病状况时,不但可能使身体产生的废物排不出去,但也可能使一些体内必需的重要物质“漏”出来,而产生种种症状。水肿是肾脏病常见的症状之一,当一个病人出现有眠皮、脸部及下肢水肿时,很可能就是得了肾脏病,但是当肾脏病出现水肿时,通常疾病本身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急性肾炎及急性肾衰竭除外),治疗上也较为棘手,而以抽血检查肾脏功能,虽然可以发现异常,但在疾病初期并不是十分敏感。


  慢性肾脏疾病主要包括慢性肾衰竭(长期渐进性的肾机能恶化),肾病症候群(肾脏大量流失身体所需的蛋白质)及慢性肾炎(由细菌及其它原因所致)等肾脏本身的毛病,一般称为肾脏的原发性疾病,没有别于由高血压、糖尿病及全身性红斑性狼疮等全身性疾病引发来的续发性肾脏病。


  原发性的慢性肾脏病在早期症状并不明显,可能有食欲不振、倦怠失眠、头晕目眩及轻微浮肿等,但不容易由这些症状来判断是肾脏病。早期肾脏病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肾脏浓缩能力的降低。正常时,我们在夜间小便排的少,这不仅是因为晚间水份喝的少,主要是因为肾脏能够将尿液浓缩,使得我们在清晨第一次的小便浓度较高,颜色较深。如果一个人的肾脏有某一程度的毛病,通常就无法制造出高浓度的尿,这样的病人一定无法渡过漫漫长夜而不需要上厕所,这种夜间多尿现象,除了糖尿病以外,往往是肾功能异常的初期现象,若再合并有前述症状,就需要找肾脏科医师诊疗,以期早日诊断而加以治疗。此外,经常做尿液检查也可以早期发现肾脏病。由于尿液检查方便、简单、经济,所以中年以上的人也应该常做。


分享到: